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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网友群批北大招生风波:何处寻找中国法学的净土?

时间:2025-10-09 22:34:30 作者:暂无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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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网友群批北大招生风波:何处寻找中国法学的净土?

  来源: 法学时评网作者: 琵琶山等点击 104 次

  

  琵琶山:苏力,不要让我们再次失望

    

    苏力在21日答记者问中“制度给了我权利”中说到“由于他所指导的法理学

  初试成绩普遍较低,按照北大研究生院‘如果初试成绩普遍较低,复试线

  可降5分’的规定,艾佳慧和另一名考生何远琼自然而然具备了复试资格,并非

  破格参加复试,‘只要学生进入了复试,导师就有权力在这些考生中择优录

  取’。”

    记得他在12日的回复中就说过类似的话,当时就不明白他指的是法理学这门

  课降5分,还是指英语降5分,还是指全部的科目都可以降5分。看他的措辞,应

  当理解为法理学这门课难,所以降5分,但是显然艾需要降的是英语,可见可以

  降分的不仅限于法理学,英语也可以降。

    下面是我从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成绩上剪贴来的:

  http://grs.pku.edu.cn/zs/content/bscj04-029.htm

    029 04290041 9901 英语 46.00 2901 法理学 83.00 2919 法社会学 60.00

    029 04290042 9901 英语 45.00 2901 法理学 36.00 2919 法社会学 55.00

    029 04290043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029 04290044 9901 英语 33.00 2901 法理学 68.00 2919 法社会学 50.00

    029 04290045 9901 英语 38.00 2901 法理学 60.00 2919 法社会学 60.00

    029 04290046 9901 英语 52.00 2901 法理学 84.00 2919 法社会学 63.00

    029 04290047 9901 英语 43.00 2901 法理学 55.00 2919 法社会学 50.00

    029 04290048 9901 英语 47.00 2901 法理学 58.00 2919 法社会学 35.00

    029 04290049 9901 英语 43.00 2901 法理学 66.00 2919 法社会学 62.00

    029 04290050 9901 英语 34.00 2901 法理学 61.00 2919 法社会学 45.00

    029 04290051 9901 英语 37.00 2901 法理学 49.00 2919 法社会学 58.00

    029 04290052 9901 英语 50.00 2901 法理学 58.00 2919 法社会学 55.00

    029 04290053 9901 英语 35.00 2901 法理学 52.00 2919 法社会学 70.00

    029 04290054 9901 英语 50.00 2901 法理学 54.00 2919 法社会学 58.00

    029 04290055 9901 英语 30.00 2901 法理学 39.00 2919 法社会学 64.00

    029 04290056 9901 英语 39.00 2901 法理学 41.00 2919 法社会学 40.00

    029 04290057 9901 英语 44.00 2901 法理学 58.00 2919 法社会学 55.00

    029 04290058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029 04290059 9901 英语 26.00 2901 法理学 51.00 2919 法社会学 65.00

    029 04290060 9901 英语 39.00 2901 法理学 58.00 2919 法社会学 30.00

    029 04290061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029 04290062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029 04290063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029 04290064 9901 英语 63.00 2901 法理学 51.00 2919 法社会学 50.00

    029 04290065 9901 英语 58.00 2901 法理学 42.00 2919 法社会学 70.00

    029 04290066 9901 英语 -1.00 2901 法理学 -1.00 2919 法社会学 -1.00

    统计今年报考法理学中的法社会学专业的共有26人,实考20人。

    (1)全部合格的:

    029 04290046 9901 英语 52.00 2901 法理学 84.00 2919 法社会学 63.00

    (2)法理学降5分合格的:

    无

    (3)英语降5分后合格的:

    029 04290041 9901 英语 46.00 2901 法理学 83.00 2919 法社会学 60.00

    (4)法理学和法社会学同时降5分合格的:

    029 04290052 9901 英语 50.00 2901 法理学 58.00 2919 法社会学 55.00

    (1)(3)可以很容易地推断为甘同学和艾同学,不知(4)是否属于何同

  学。

    要使苏力的推断成立,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必须理解为:“如果初试

  成绩普遍较低,每一门课的复试成绩都可以降5分”,而且这是苏力的推断成立

  的充分必要条件。

    如果这种理解可以成立的话,可能在全中国各个大学的招生中也是孤例,何

  况法社会学的成绩还算不上普遍较低,在参加考试的20人中共有8人在60分以上,

  及格的人占40%。在只有5%(20人参考,计划录取数1人)的录取率的博士生考

  试中40%已经是很好的分数了,根本称不上是普遍较低,在55分以上则更达13人。

  就算苏力的讲法成立,法社会学的降分理由也是不存在的,不知苏力就是

  根据那条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得出“制度给了我权利”的论断的。希望苏力不会

  让我们再次失望。

  

  

    远程:致苏力的一封公开信

    

    还记得萨特是怎么说的吗?

    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就应对一切未能挽回的事实负责。

    ——引自朱学勤《我们需要一场灵魂拷问》

    “首先是,如果有问题,但不一定是我的问题;另外就是到底有没有问题,

  为什么一出问题,就是导师的问题,是不是里面也有学生的问题?”

    ——引自《朱苏力回应“甘德怀事件”:不录取他是一个正确决定》

    (2004/07/21《东方早报》)

    作为在北大工作的一名普通的教员,大约是三年前的时候,我曾在办公礼堂

  聆听过您对于北大文科学术精品建设富于激情与洞见的演讲,那是我第一次领略

  到您作为一名学者,同时又作为一名领导站在台上的口才、思想和魅力。后

  来,我发现每一年的毕业时节,您掷地有声、热情洋溢的毕业致辞不仅成为令法

  学院学生引以为豪、刻骨铭心的尊师教诲,而且也同样吸引着、激励着、感动着

  所有的北大学子,甚至包括象我这样的年轻教员。就是在昨天,我还收到了一位

  已经毕业三年,远在澳洲工作的学生转发给我的您在一个月前毕业典礼上的致辞

  《走不出的背景》。您的演讲词唤起了他对北大生活的美好回忆,让他重新去思

  考应当如何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社会和人生,来对待我们永远走不出去的

  北大背景。也许他真的还不知道最近在互联网上所发生的和您以及北大有关的一

  切,但是如果他看到了,他会怎样想?我想他一定会充满了困惑和不解,他一定

  想知道究竟谁应该为这次有争议的招生复试负责,并为这场争议到已经伤害了北

  大声誉的“口水仗”的演化负责。虽然他看不到答案,但是学生纵然天真单纯,

  他在心底一定有他的判断、答案和期望,那就是他所敬仰和崇拜的苏力,应当有

  勇气、有能力、有觉悟来阻止所不应发生的一切。

    没有根据的猜测和闪烁其辞的掩饰;搞笑式的语言混杂着村妇相讧式的谩骂;

  不合时宜的辩解与不该出现的沉默;当事人的理直气壮和旁观者的附和起哄;对

  细节的各自表述以及对制度个人化的理解;构成了这场对招生制度和学术制度真

  诚探讨之外的噪音,有些噪音对于身在北大,不论是法学院还是非法学院的教师

  或者学生,听起来都显得格外刺耳。今天早上,当我读完《东方早报》对您的采

  访,您的“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的回应,不仅让我觉得刺耳,更让我脸红、

  心痛。以法规和制度这样的官冕之义,为自己辩护和开脱,其实从来就不是什么

  难事,何况对于一个法学院的院长,这更是您的专长。且不问“是什么样的制度”

  赋给了您“怎样的权力”,我们要问当它赋给了您“这样的权力”的同时,它是

  否也预设了一些前提和约束呢?例如:保证考生及时得到面试通知,面试考官不

  得迟到,应当有专门的面试过程记录人员等等。即使您认为对这些前提和约束的

  破坏,不足以改变最终的录取结果,您是否也应当有一句诚恳的道歉,因为法学

  院以及您对这些前提和约束的破坏,的确已经损害了北大的诚信和形象!现在看

  来,诚恳的道歉对于您,远比援引规章制度证明自己的正确要困难的多。

    相信所有的人都清楚,在博士招生的这件事上,如果您不首先承担责任,没

  有人会进一步承担责任;如果您不首先承认自己的问题,没有人会认真反省自己

  的错误,包括您所指责和抨击的对象。这并不因为您是院长,是领导,而是因为

  您曾经是一面旗帜,您从来就走在正义、道德和学术的最前方。当您以及您所领

  导的学院,面临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的时候,请不要选择最容易和最便捷的做法,

  辩解和开脱绝不会再次取信于人。如果萨特的话对于我们而言过于苛刻严格,那

  我不妨改成,即使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也要对那些因自己而导致的未能挽回的

  事实负责,这似乎不是个过分的要求。

    也许明年六、七月份,您还会站在学生毕业典礼的台中央,发表意味深

  长、发人深省的精彩讲话。那时您会讲些什么呢?苏力,但愿您不会让我们失望!

  思无量:“法理学博士”艾佳慧的产生--一个苏力招生案件中的毒树之果

  

  北大朱苏力教授因为在今年的招博过程中涉嫌黑箱操作,法学界和社会公众纷纷表示置疑,要求苏力能对这次轰动性的事件作出合理化说明。苏力虽然在相关媒体发表了长篇自白,然而,社会舆论对其自说自话式的言论并不信服,并指出其中许多硬伤和软肋,于是,对苏力在甘怀德事件中的是否清白的怀疑不但没有减少,对北大及其苏力本人不满的情绪却与日俱增。据我观察,众多声音和话语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我们不应把这个问题的讨论局限在狭窄的范围之内,应该在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和考证,从而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我认为,中国目前的博士招生中导师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正如苏力在接受《东方早报》的采访中所说的那样:“招谁是我的权力”。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并非大得无边无际,并非毫无约束,我认为,这种权力的正当行使有一个基础的前提,那就是对事先存在的、为各方当事人所知晓的程序的尊重以及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程序合法。遗憾的是,尽管艾佳慧同学平时很优秀,位列于博士研究生之位并没有给博士之名造成大的贬损,但是,她的利得是以牺牲了价值巨大的程序公正为前提的,能够说,艾佳慧博士是本次博士招生案件中的毒树之果,决不可取。

  现在可以肯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的是:第一,甘怀德复试回答问题时强世功教授缺席二十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强教授既没有向甘同学提问,也同样没有听见甘同学对周、朱所提问题的回答。这一瑕疵是致命的,因为无形中等同于排除了强教授的投票和评议权,也就是说,评议组由三人单数组成,作出任何可行结果必须有两人以上才可以成立,当强教授的评议权被取消后,评议组只有两个人组成,这不仅不符合评议机构单数组成的规则,而且实际上等同于强迫朱苏力和周教授两个人必须捆绑在一起,也就是说两个人必须事前达成一致,否则作不出任何决议,这也就等于对于甘怀德同学而言,使其得到测评的机会减少了,因为,假如强世功教授不缺席,那么结果是这样的:(1)强和苏一致,周持不同意见;(2)强和周一致,苏持反对意见;(3)周和苏一致,强持反对意见。但强缺席导致的结果如下:周和苏必须一致,无论是否赞同甘怀德同学的复试答辩,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否则,周和苏各持己见就不会产生任何结果,因为两人组成的答辩组中已经丧失了多数。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苏力在其说明中所说的强老师缺席不影响评议是错误的。我上面的论证是假设苏、强、周在复试学生时都保持自己的意见独立,互不影响,实际上,在这种复试中在作出结果前都内部定调,苏力教授对其他两位考官的影响显而易见,当然,这是另外一回事,在此不作细说。

  第二,苏力在面试甘怀德同学过程中几次用手机同外界联络,同时苏力自己作复试记录,这个程序瑕疵同样致命,如果苏力是个正常人,在他打电话的过程中其精力必然要转移,也就是说他对甘怀德同学的回答根本无法清楚的听到,既然不能完整的听到甘同学的答复,又如何对甘同学的水平进行估测?也就是说苏力此时已经不能评价甘同学了,他只有听周教授的转述,这样评议组不就成了周教授一个人了吗?除非苏力事先已经对甘同学定好了调子,认为听和不听一个样,如此,复试岂不是形同虚设。

  第三,苏力在原来50分的英语复试线上又降低5分,导致原本不能参加复试的艾佳慧同学进入复试名单,英语复试线能否随便降低,如果在原定的复试线上任意增高或降低复试线,等同于原来有复试资格和没有复试资格的人处在巨大的祸福不定之中,初试的意义丧失了,规则的效力不在了,等于根本上更改了博士招生的游戏规则。

  苏力教授说他可以招收三个博士生,如果苏认为艾佳慧同学无比优秀、达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地步,完全可以在不排斥甘同学的情况下录取艾佳慧同学,这样,本案件中只有受益者而无受害者,程序的违法性可以得到弥补。

  美国诉讼程序中在违反程序的基础上获取的证据是不应采用的,被称之为毒树之果,我认为,在朱苏力卷入的招生案件中,艾佳慧同学同样是毒树之果,为了保护更大的价值所在,不应录取其成为博士研究生。否则就是对我国已经混乱的招生制度雪上加霜一样的重创,而苏力无疑是这次巨大破坏行动中的始作俑者!!

  

  悲世情:朱苏力教授“拒不认罪“的原因

  朱苏力教授招博风波不仅反映了朱教授本人的问题,也不仅反映了北大法学院的问题,它是中国学术环境特别是法学环境日益恶化的总暴露,本人曾深切指出朱教授在此次事件中所显现的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完全是对当前学术界的一些黑暗面的痛斥和愤慨,决无挖苦、讽刺朱教授之意思,本人宁愿相信博士招生以及其他法学界的种种不公平现象不是朱教授本人所独有的,而是目前学术界人士尽人皆知的症结所在。

  应该说,朱苏力教授应该把自己的学术荣誉看作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这也是我从他所写的一系列文章和专著所悟读出来的,同时确是一名合格学者的操守,我甚至相信,在这次招博过程中朱教授不会受有什么不正当的私益,因为可能朱教授对这些小利益看不上眼,不屑如此,但是,无论甘怀德同学的学术能力如何,艾佳慧同学在平时多优秀,同朱教授多熟(艾同学经常听朱教授的课,而且不耻下问,可能要比陌生的同学容易博得朱教授的好感),此次招博过程中在程序上存在着极大的不公正已经勿庸置疑。但是,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朱教授对此次事件的解释是如此的牵强,能够说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态度如此的不诚恳,极力为自己的行为辨白,不认为自己有过错,着实令人失望。朱教授为什么拒不认罪?分析起来不外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 学界都浊,为何唯我独清?

  朱教授对大众人士的不满似乎感到很委屈,认为“我招博的手段没有什么,因为现在各个大学都这样行事,这是学术圈和大学博士招生的潜规则而已,其他人这样做安然无恙,我这样做就不行吗?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巡抚点灯吗?你们太大惊小怪了”。

  其实朱教授抱怨的没错,博士招生的黑暗不仅暴露在朱教授一个人身上,不少大学招生也是如此,可是,我想扣问朱教授,难道其他人“犯罪”可以成为另外一个人犯罪并且得到豁免的理由吗?大家今天对你如此失望是因为以前对你的期望值很高,因为,不管学术界多黑暗,在以前毕竟还有象你朱教授这样的学者们存在,恪守着一个人、一个学者的道德底线,这样大家觉得还有一丝希望,可是现在朱教授也掉进去了,朱教授的底线崩溃了,我们广大老师和学子还能指望谁?这一点看似是不认罪的理由,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

  二 名气之累累死人

  朱教授的文章写得不错,看看《道路通向城市》《也许正在发生》两本论文集就可知道,说明朱教授是有一些才气的,不象其他同样在法学界浑水摸鱼的所谓学者东拼西凑的制造自己的垃圾文字。朱教授在目前的法学界算是大腕级人物,名气大得很,还身任北大法学院院长,不象邓正来先生从不兼任任何行政职务,只踏实的作自己的学问。这一切说明朱教授很看重自己的名气的,很在乎别人对自己怎么看,正因为如此,朱教授认为自己不能承认错误,因为担心一旦承认了自己招博过程中存在过错,哪怕一点过错,自己的名望都会受损,只好咬紧牙关了。悲乎!圣人都有过错,何况苏力乎?德国总理曾经向犹太人下跪表示忏悔,难道朱教授就能文过饰非吗?认错有时反而是一个人胸襟坦荡的表现,朱教授在其文章中大谈终极关怀?为何事临己头却如此萎缩?

  三 制度导致虚伪?

  也许人性真的是靠不住的,当一个人手中权力越大且无运行良好的制度作为约束时,人性特别靠不住,柏拉图不也最终从人治走向了法治吗?邓正来先生回应此次招博事件指出应该重建博士招生制度,或许邓先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无理性制度下的人是靠不住的,不能搞个人崇拜。本人认为,时下法学界特别北大法学学子对朱教授达到了个人崇拜的地步,朱教授俨然以一个大师自居,认为自己说的一句顶别人一万句,正确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也是朱教授染身后不能诚恳认错的根源之一。试举一例为证,在2003年11月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行的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朱苏力教授提交了一篇名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权-重读十大关系第五节”的论文,朱教授在没有什么确切证据和原始考证的情况下提出耸人听闻的观点,指出毛己经具备了宪政思想,毛批判彭德怀是为了维持宪政,维持地方和中央权力之均衡。当时很多学者提出异议,吴敬琏先生提醒朱教授没有确切考证前朱教授的观点可能站不住脚,其他学者也表示无法接受,朱教授听后勃然大怒,认为自己就是正确的,之后拂袖而去。这件事情是小,可充分表明朱教授已经到了何等专断的地步,朱教授过往的宽容已经化为烟尘,或许,朱教授就从没有宽容过,只是学子们自寻烦恼而已。在此情形下,朱教授又怎能认罪呢?

  朱教授能否勇敢的站出来,诚恳的给此次事件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我们期待着!

  

  悲世情:北大法学院究竟怎么了?-朱苏力招生风波的再追问

  北大朱苏力教授博士招生之黑幕被揭起,人们惊诧莫名,因为,北大法学院不仅是第一次出事了,人们仍然会记得陈兴良教授(北大法学院副院长)卷入黑社会犯罪分子刘涌案件的丑闻,谁想陈式余波未平,北大又爆出朱苏力教授(北大法学院院长)不公正操纵招生的新闻,难道这两起事件是互相孤立的事件吗?本人认为这些事件反映了许多长期被忽视的问题,绝对不是偶然的,因此我们要对中国法学学术界的现状,对北大传统的走向缺失进行检讨和深切反思,我们要追问:北大法学院究竟怎么了?

  一 何处寻找中国法学的净土?

  本人认为对这些事件的探讨应该秉承批判学术界黑暗现象、净化学术氛围为目的,为了说明问题,首先要对陈兴良卷入刘涌丑闻事件作一回顾,因为陈式丑闻并不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陈教授是为了坚持程序公正而宁可牺牲实质公正、只是中国老百姓不能接受罢了。这种说法之所以不成立是因为,它忽视了中国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判断力,正如权力人士说中国不能搞直接选举是因为中国人民文化水平太低无法正确运用投票权一样不能令人信服。更关键的是,说陈教授为了程序公正才参与论证刘涌不应死,这与事实不符。诚然,坚持程序公正没什么不好,当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发生冲突时,我们宁愿坚持程序公正,这也是西方先进国家百年实践所证明的真理。可是,陈兴良教授到底是如何坚持刘涌案件的程序公正的?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事实是:北京田氏大律师受刘涌委托,斥资几百万元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里以无比奢华的招待和服务邀请中国刑法学界名流陈光中、陈兴良教授等十几名人士对刘涌不死进行论证,可以想象,刘涌花钱找人对自己的案件性质进行论证,陈兴良等教授在诸多好处面前又怎能作出刘涌死刑的论断呢?听起来真有些滑稽可笑,更主要的是,陈兴良等教授根本不去主要犯罪地沈阳等地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论证、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而仅仅凭借被告人所提供的一方面的面材料进行论证,闭门造车,这样的论证又如何能站得住脚呢?因此说陈教授坚持程序公正才卷入丑闻的观点不攻自破,不值一驳,陈教授以为给自己贴上坚持程序公正的外衣就可万事大吉,殊不知遮掩之间却暴露了内心更多的虚妄。

  本人不在于斥责陈兴良教授在利益面前的亦步亦趋,因为陈教授是急功近利的中国法学界不良之风的牺牲品,参加刘涌论证的不光陈教授一人足以说明了这一点,可叹的是,素有良好学风的北大法学院不禁现世的污流浊水之冲击,终于被击倒,刑法学界和法理学界的两大人物纷纷涉足黑暗之幕,我们不禁茫然:何处是中国法学界的净土?

  二 丢失的传统如何延续?

  朱苏力事件是北大早先传统流逝后的必然产物,北大法学院有近百年的历史,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大学倡导学校独立、学术独立、学者人格独立,就连民国总统的儿子因为考试成绩不合格也被拒之门外,陈独秀,胡适、蔡元培诸多学者恪守学者人格和尊严,为中国的学术振兴奔走呼号,无论学术成就还是行为操守,均令人高山仰止。可是几十年过去之后,如今的北大已不知传统为何物了。

  几年前,香港中文大学的几位教授在谈到中国大陆的大学建设时指出,说中国的很多教授也就相当于香港的在读硕士生水平,也许其中的水平不光是指对纯法学学术的成就而言,也包括学者如何摆正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以及如何恪守一名学者的良心、公平公开的推动中国学术前进和提升的内容在内吧?

  学者的外在言论如何与自己的操守和言行统一起来?朱苏力教授事件带给我们沉重的反思和追问。

  

  puqiguo:从甘德怀北大考博事件说开

  北大又是北大,只要是北大的事情,甚至是与北大沾上点边的,立刻能引起无数公众的关注,陆步轩是如此,现在的甘德怀也是如此。

  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甘德怀今年报考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复试,但在复试中落榜。甘德怀认为复试过程不合理,存在很多漏洞,于是与北大纪委、北大法学院开始交涉,并在网上发表了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帖子《我的北大考博经历--北大精神的蜕变》,随后当事人之一的北大法学院院长,即甘德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面试小组成员的朱苏力,在网上发表了他的声明《关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苏力先生慌乱之中将“甘德怀”说成了“甘怀德”),于是这场关于北大招博事件的讨论在网上变得沸沸扬扬,连吉林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邓正来也出来顶了一帖《中国博士招生制度必须改革——“我的北大考博经历”读后》。

  在此,我无意加入这场招博事件的是非评论当中,网上的口水已经快赶上未名湖的湖水了,我仅仅想从这件事说点题外话。对于甘德怀北大考博的事件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讨论,一是因为涉及了北大,他是中国最高的教育学府之一;二是因为这是考博,中国教育体制的最顶层。

  有句话说“司法的不公正是最大的不公正”,但其实对于个人而言,“教育的不公正才是最大的不公正”,如果不能享受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那就意味着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大家站在了不同的起点。然而中国的现状是人口众多,但教育资源依然稀缺,这主要体现在了大学教育上,因此对于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成了人们最关注的焦点之一。不信可以看看,每年的高考之际,全国有多少媒体,多少目光在关注,全社会有多少力量在为高考服务。我们实现不了高等教育的实体公平,于是我们只能做好程序的公正,这确实很重要,尽管现形的高考制度受到诸多的抨击,但无疑他是实现程序公正的最好办法。法学教师在讲程序正义是常用到切蛋糕的例子:几个人分蛋糕,怎么样才能做到大家都满意,都觉得公平呢,让刀法最好的人尽力平分?让最老实的人来分?让一个人切,一个人监督?制度设计里最好的办法是让切蛋糕的人最后一个拿,这样便会促使切蛋糕的人最公平公正的来分,因为切的不公平,那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自己。我国现在的教育资源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无论是本科教育,还是研究生教育(尽管现在连年扩招),都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如何让人们公平地去享受这些稀缺的教育资源是人们关心的重点。不是人人都能接受本科、研究生教育,但你起码要让没能接受这些教育的人觉得公平,心里服气,这样才能重新摆正大家的起跑线,这确实很重要,特别是在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

  甘德怀北大考博事件中,在朱苏力的声明当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个人和北大法学院都欢迎考生和媒体的监督,保证考生录取公正公平;这也是北大历来的追求。”,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对大学的监督不仅仅只是媒体的,考生的监督,对大学的监督也不仅仅是在招考工作上的监督。为何要出此言那?原因在于中国的大学建设基本是国家投资(民办大学刚刚起步,同时也不是考生向往的对象),越是重点大学,国家的投入越多,北大清华之类的重点高校占去了国家教育投入的大笔资金(由于手头没有数据,不好妄加断言占去多少的百分比),既然是纳税人的钱,那不管你欢不欢迎,我们都是要做好监督的了。香港一个“维港巨星汇演”就受到了多次的质询,而我们将纳税人的钱一笔一笔地投入到重点的高校当中,如何能不问问他们到底花在了哪里?如何能不问问他们到底带来了怎样的成效?审计风暴刚刚刮过,我们的基础教育依旧负债严重,(参见2003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不得不对这些富足的大学加强监督,看看钱是否花在了实处,高校的腐败案已经不是一起两起的了。所以我说,对大学的监督不仅仅是考生,不仅仅是媒体,而是应该确立制度,一个完善的监督体制;对大学的监督也不仅仅是招考工作,更要监督你的教育建设,谁让你拿了纳税人的钱那,既然拿了,你就必须接受监督。

  从甘德怀北大考博事件说开,一时不着边际,目的只是想让稀缺的教育资源在分配方式上更公正,既然不能人人吃蛋糕,那就要让吃不上蛋糕的人嘴里也觉得甜。

  200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