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树破产法考试(如果《个人破产法》成立并执行,你最想说什么?你是否支持个人破产法)
如果《个人破产法》成立并执行,你最想说什么?你是否支持个人破产法?
破产记录保存时间?
知到考试规则?
法考中,关于破产法应该怎么学啊?
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劳动关系不在怎么补偿?
智慧树考试时间过了怎么办?
智慧树考试中途可以退出吗?
知到智慧树期末考试是几分?
如果《个人破产法》成立并执行,你最想说什么?你是否支持个人破产法?
【每日讲法观点】如果有一天,真的能出台《个人破产法》,我最想的是要明确规定哪些情形适应破产制度哪些情形不适用破产制度。每日讲法还是比较支持个人破产法出台的。对于《个人破产法》每日讲法想说:(一)明确规定个人适用破产制度的情形为个人建立破产制度,在每日讲法看来,这是一种进步。建立个人破产法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为了保护那些债务缠身但是无法偿还的人,让他们重新开始人生。但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恶意利用个人破产制度,规避债务的情形难以避免。因此个人破产制度一定要明确适用的情形。(二)根据标准划分不同人群的破产额度我国人口众多,贫富差距悬殊,如果想建立与国情相适应的个人破产制度,应该对不同人群规定不同的破产额度。举个简单的例子,对普通来说,经济活动频率低、收入来源单一,只能应对日常生活,对应的破产额度应当适当降低,因为普通人经济承受能力弱。而对于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人,所对应的破产额度应当适当提升。是否支持《个人破产法》出台每日讲法很赞成尽快出台《个人破产法》,正如《企业破产法》一样,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时候可以申请破产,规定了股东有限责任等,实践证明,《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整体利大于弊。肯定会有人认为《个人破产法》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但是试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个人破产法》,很多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实际上也是没钱给债权人。与其让债务人负债累累,人生看不到希望,不如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让债务人新生。当然在《个人破产法》中一定要明确债务人适用个人破产的情形、个人破产额度等,防止老赖或者投机者利用个人破产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每日讲法十分支持《个人破产法》,最想说的是《个人破产法》中一定要对相关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同时立法者可以参考《企业破产法》相关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好的制度,最怕被坏人利用,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人,不应当适用破产制度。也不能因为个人破产制度可能会被投机者利用,就因噎废食,从社会整体、长远角度来看,《个人破产法》有其积极的意义,利大于弊的。
破产记录保存时间?
10年依国际惯例做法,大部分破产记录保存时间为 10 年。 除个人信用报告外,征信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产品是个人信用评分。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 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 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 1、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其实是有一定的坏处的。 2、对于与保证有关的破产债权,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是债务人破产,保证人为连带保证人,此时债权人可申报破产债权,也可不申报破产债权,如债权人不申报破产债权,保证人可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不论是否申报破产债权,其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未受清偿的债权的保证清偿责任(破产法第51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知到考试规则?
知到是60分及格。即学习进度+章节测试(30%)+见面课(30%)+在线考试(40%)≥60分。知到智慧树是选修网课,一般情况是60分及格就能拿到学分,但是也得看具体学校和科目。知到的话积分系统里有平时成绩,假如平时不看到最后临时抱佛脚系统不给平时你很难及格,见面课占一部分,章节测试一部分,期末考试一部分智慧树的网课分为视频教学部分和课后答题部分,要特别注意,观看视频的时候不能最小化,而且视频看完了才可以完成后面的习题,等所以视频和习题都完成了,才可以去做最后的期末考试。对于智慧树平台来说,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即为合格。若学校对于成绩有其他标准,请以本校实际通知为准。期末考试成绩只占智慧树总成绩的一部分,具体请查看课程学习页右侧目录上方【成绩分析】模块中的“查看详细成绩规则”。
法考中,关于破产法应该怎么学啊?
谢邀,人在图书馆,刚放下笔。这一部分知识建议亲去商法学以及公司法理论与实务教材中自行探索???
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劳动关系不在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劳动合同终止。管理人应及时安置破产企业员工,认定企业员工欠发工资,计算员工经济补偿,确认职工债权。在破产语境下,关于破产企业员工的经济补偿应如何认定,笔者根据自身参与承办的案件实务,与各位同仁探讨如下:01情形一:破产受理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但尚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在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按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破产受理前,破产企业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仅需要核算拖欠工资,同时根据入职时间及离职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就可。02情形二:企业宣告破产时,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劳动合同终止。在此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即终止。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这些员工不属于留守人员的范围,则管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员工,并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结果告知。否则,关于破产宣告之后,是否需要计算经济补偿金将会存在较大争议。因为,管理人应着重关注破产宣告的时间节点,及时解释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有关事宜,避免产生职工债权的争议。另外,员工数量多,需要分类别确定欠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高管人员工资若超过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应按平均工资三倍数额计算,且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非高管职工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03情形三:企业宣告破产后,原职工被确认为留守人员,管理人也一直未与留守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于破产宣告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在本文的情形二已经阐述,不再赘述。那么对于破产宣告后的时间是否要计算,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破产宣告时,劳动合同终止。另外一方面,如果不给与留守人员在破产宣告后期间一定的补偿,那么必然打击留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之所以将部分员工确定为留守人员也是基于其对公司资产情况熟悉,对于维护资产价值不贬损更为便利,也更利于管理。故此,笔者认为,针对这种情形的员工,在破产宣告后的期间内应考虑给其继续计算经济补偿金。而且,王欣新教授也认为:应根据每个企业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做出差别性规定。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管理人因破产案件需要聘请的非公司员工的留守人员、财务人员等,那么该类工作人员不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但在聘请前应充分告知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产生争议。笔者认为,从更快推进破产程序、维护社会稳定等层面出发,应根据破产企业的不同情形,合理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及年限。如果机械搬用法条,将无法解决实践中复杂的情况。笔者想说,在《企业破产法》范围中,具体操作性的条款不多,这就需要管理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智慧,在实践中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较为均衡的解决方案,如此才可高效推动破产案件的进展。
智慧树考试时间过了怎么办?
考试时间,如果已经过了的话,他会有一次补考的机会,看一下是否还可以补考,不过在补考的期限内,重新进行补考,但是如果补考的已经错过了,那肯定这门课程就挂科了,因为你没有分数,所以下个学期可以重选择一门课程,但是一定要保证能考试。
智慧树考试中途可以退出吗?
我们在智慧树平台进行考试的时候,有时候会因为特殊原因离线断网。但是很多人疑问【智慧树考试中途可以退出吗】。接下来我将详细测试。工具/原料电脑;惠普系统:win 10方法/步骤1、第一:使用学生账号登录【智慧树】平台选择自己的课程。2、第二:点击【我的课堂】选项进入【在线大学】界面。3、第三:在我的课堂下面选择【自己考试的课堂】点击进入。4、第四:选择课程【期末考试】点击进入考试系统。5、第五:进入试卷答题然后中途【退出考试系统】。注:不是特殊情况不要退出。6、第六:智慧树考试可以中途离开考试【但是时间继续计时】。
知到智慧树期末考试是几分?
智慧树上面的期末考试,通常来说是110分的总分,但是他最后需要按一定的比重来进行,折合很多课程都是按0.5来折,所以最终你考到100分的话,也只能够记住期末长期能够记入50分,所以你必须要将平时成绩提升一点,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