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继续教育专业课考试答案_研究生考试是怎么考的
2018继续教育专业课考试答案,研究生考试是怎么考的?
作为一个还在读研究生的同学,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研究生考试都是怎么考的。
从内容来说,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分别在12月底和来年3月多考试,具体时间稍有调整,不会大变。
从考试方式来讲,初试一般有四个科目,分别是英语统考,政治统考和你所考学校的两门专业课。都是闭卷考试。复试一般也有四个流程,那就是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考试和体检。这里的英语考试,不同的学校可能不一样,有的学校是笔试和面试都要考,有的学校是只考口语的面试。
从考试难度来说,初试一般只要你扎扎实实的准备,不偏科,只要过了四个科目的基础线和国家线就能进入复试了。当然如果你报了国家自主划线的学校,你的初试成绩也要过了学校的分数线才有机会去复试。复试相对初试来说比较难一些,复试中专业课笔试的题目比较灵活,与时政紧密结合,题型也多有变化,通常情况下,你拿不到复试笔试的题目,不能像初试那样研究以往的真题。专业课面试在我看来是最难的,笔试你有组织语言的思考时间,面试多半会紧张,在紧张的时候思维多半混乱,逻辑可能不清,一定要冷静,给自己留时间思考,不要老师问了问题就马上回答,老师会给你时间进行思考的。英语口语考试多半是现场老师问你问题,你进行回答,也有学校是提前让你抽一个题目进行思考,十分钟后去口语老师那里进行回答。面试和英语口语考试你都没有办法进行控制,只能尽量的准备好自己的自我介绍,同时提升自己的积累。体检作为最后一个步骤,通常是没有问题的,不用担心。
很多同学问,到底有没有必要去考研辅导机构的老师的话,有没有必要跟着考研辅导班老师一起复习,我的意见是很有必要,英语考试的技巧,英语考试的内容,都会在考研辅导班老师的带领下得到提升,我自己就是英语超级不好,在辅导班老师的指导下通过了英语考试,在考研的道路上技巧很重要。如果你不擅长政治,就多听听辅导班老师的课,一般押题都不错,即使没有押很准,一般的重点也多半会考。我就是政治复习不到十天就考了75分,当然这也是与我是政治专业有关。
一个人老师比较辛苦,我建议找一起考研的人一起学习,这样比较有动力,我就是我们宿舍全部考研,给我的动力,大家一起思考分享,一起解压,一定不要逼自己太狠,天天学习,偶尔要给自己放松的时候,出去购物,或者吃点喜欢吃的,我就是一周给自己放一次假。
暂时先想到了这么多,关于其他的考研知识和常识,例如调剂等,我这段时间会一直给各位朋友回答,为大家解惑。如果有疑问,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关注我,我很乐意给大家分享。
希望各位准研究生们都能考上自己心怡的学校,付出都有收获,谢谢大家的阅读,祝大家考试顺利。
征信修复很多人不懂?
重塑社会信用是当下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而社会信用的实现无非依赖于以下两条路径:
惩戒机制,即通过惩戒机制在社会形成震慑,使得人们出于对失信高成本的压力或者制裁的恐惧而被动地接受信用规则;
激励机制,即通过守信所能带来的利益导向功能刺激人们珍惜自身信用、信守承诺,即使发生了信用减损,亦会主动通过一定的措施来予以修复。
信用修复应当是、也必定是重塑社会信用的题中之意。信用修复是指因信用信息在采集、传送或者处理过程中发生错误,或因公民、法人的失信行为,致使公民、法人的信用发生减损,而允许其依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重塑信用的制度。
近些年,无论是制度的推进还是实践部门的具体展开,信用修复开始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重要机制已逐渐得到认可,但是由于理念、制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信用修复存在若干认识上的误区,在实践运用中出现了诸如“修复即洗白”、“修复即缴纳罚款”、“修复即走流程”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信用修复”化约成了“修改信用数据”。
这一做法带来的直接结果便是,若干市场主体在信用并未得到实质性重塑的情况下就“实现”了所谓的信用修复,很显然,这是有悖于社会信用建设的。
信用修复实践误区的基本表征
基于信用惩戒、特别是联合惩戒的普遍化,作为与之相对应的修复机制也被引入到了制度文本和某些指导性文件之中。一系列规章、指导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信用修复的制度化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误区同样值得警惕。
一、信用修复等同履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决定是行政主体依职或依相对人的申请,对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所作的处理,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将信用修复等同于行政处理决定的履行意指,只要申请人(即失信行为人)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便意味着其满足了信用修复的条件。以行政处罚为例,在相应的信用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中,一般均将其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失信信息,其法律含义是行为人因行政处罚而应承受不良信用的后果。将信用修复等同于行政处理决定义务的履行实际上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从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的逻辑关系来说,行政处罚行为的存在表明申请人信用状况的不良,即行政处罚是行为人需要对信用予以修复的前提条件。在此情况下,能得以证明申请人信用已经恢复的路径无非是两条:
通过法定程序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状态(包括信用状态)恢复到行政处罚作出前;
通过其他方式使人确信申请人的信用已经得到了重建。
但无论按照何种方式,都得不出申请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义务即可修复信用的结论。
故而,申请人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的义务只能是其申请信用修复的法定条件,在效力上可作为其信用恢复的佐证材料。换言之,申请人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的义务,并不等同于其信用恢复,其信用是否真正恢复除了应当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的义务外,还需其他证据的证明。认知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理决定义务的履行之间的差异,其意义在于防止实践中,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失信惩戒主管部门)以罚代修、一罚了事。
二、信用修复等同信用惩戒终结
将信用修复等同于失信惩戒的终结,意思是说申请人的信用修复申请能产生终结信用惩戒的的法律后果。这一认识是以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之间为简单对应关系为基础的。无论是在结构上还是在功能上,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具有相关性,但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之间又并非严格一一对应,无论是法理上还是实践中,一定存在若干不宜修复或者不应修复的情形。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而言,认清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具有如下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从信用惩戒转化为信用修复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的成就决定了申请人可予以申请的范围,也决定了信用修复机构应予审查的重点和方向。
另外一方面,即便是信用惩戒已经修复,也不意味着信用惩戒的完全退出,而仅仅是指可供公众查询的意义上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存在。但是,因失信行为所导致的不良信息仍留有痕迹,或转化为档案或转化为内部资料或尚需保留一定期限。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和行政执法仍有参考价值。
信用修复实践误区矫治的基本对策
一、在理念上着重市场秩序维持功能
信用修复在整体上依赖的是制度的激励功能,即激励失信主体通过积极行为纠正失信行为、恢复信用,从而重新获得进入市场领域的资格。激励无疑是信用修复制度的主旋律。但是,另一个客观事实是,信用修复是信用制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与信用法律制度是种属关系,因而尽管有其自身独特指出,亦必须服从并服务于整个信用法律制度的目标。
换言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的整体目标构成了信用修复制度的制约性因素。按照《规划纲要》的表述,信用制度建设的整体目标即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虽然这一表述为非规范性的,但无疑是规范构建的基础。
二、在信用修复立法中引入“标准”
信用修复立法中,信用是否修复的“标准”首先是实体性的。虽然这个实体性的确认需要依赖一定的形式外观,但判断的依据是外观所承载的内容和思想,而非外观本身。虽然行为人提供了参加信用培训、志愿服务、积极履行义务等并以此提供了证据材料,但从“标准”的角度来说上述材料仍是形式性的,除非这些形式意义的材料所记载内容所证明申请人已达到信用恢复的程度。
譬如,参加信用培训的,包括培训的内容以及次数、培训内容与失信或违法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申请人接受培训后的收获等等;参加志愿服务的,包括服务的内容、次数,服务与失信行为的关联性、申请人对志愿服务的认识等等;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义务的,包括履行处理决定义务的时间、有受害人的对相关受害人的赔偿或补偿处理、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如假冒伪劣商品已销售的是否追回、未销售的是否销毁)等等。
三、在内容上应注重信用修复的限度
信用修复限度的正当性基础在于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的内在关联性,即正是因为惩戒才使得修复有存在的必要。而惩戒是行为人因其失信行为而受到国家所施加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如果行为人在任何情形、任何时段下均可通过信用修复重塑信用,必将使得失信成本可忽略不计。因此就必须设定一系列排除性要素,以避免上述后果的出现。
从时间要素来说,是指在不良信用记录形成或者失信惩戒措施作出之后,应当经过一定期限方可实施信用修复的限制。在公开的意义上,信用修复的确能“清除”不良信用记录的效果,但不良信用记录却是公共行政组织对申请人当时信用状况真实情况的记载,这种记录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任意撤回或撤销;即便符合修复条件亦应当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限,这是行政行为效力的当然要求。
从行为属性要素来说,是指某些违法或失信行为因其性质而不予修复的限制。因行为属性不同赋予不同的法律意义是法律规范体系中的一般做法。例如在《刑法》中对累犯的加重处罚,对教唆、胁迫未成年实施犯罪的加重处罚,大体上均与行为本身相关。但在当前信用修复立法中,并未对失信行为予以区分,而是采用一般性的立法技术,没有对不同的违法或者失信行为予以不同评价。
从主观状态要素来说,是指当行为人的失信行为基于故意而发生时不允许修复的限制。虽然主观过错在刑事法领域是个重要议题,但在行政法中,似乎并未引起注意,即便是在行政处罚这一直接剥夺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领域,亦不考虑被处罚对象的主观过错。“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性法律规范规定的为成立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所必需具备的各种客观要素,其具有法定性和中立性两项特征”。
▎本文来源于credit,《广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作者卢胡锋,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提前批次录取的定义是什么?
高考志愿填报的提前批属于填报批次的一种。
时间:比普通批次要早,一般高考结束以后提前批次就开始报名;
录取:如果提前批报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他批次的填报录取。本回答以2020年高考大省山东省为例进行说明:(其他省市可对照)
如下图:可知2020年山东本科提前批共有9种类型。(以下采用2019山东理科数据)
1、军事类:
2019年共有27所军校在山东省招生。
招生计划数如下图:
2、公安政法类:
2019年共有14所院校在山东招生,具体如下图:
3、师范类:
分别有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属师范生、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三种,招生院校如下图:
4、四所只在提前批次招生的院校: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外交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5、九所小语种招生院校: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6、24所普通类院校: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医学院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南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天水师范学院
天津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7、两所港校: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8、综合评价院校:
省内9所,省外8所,具体如下图:
9、航海➕飞行:10、:
提前批招生院校每年各省市虽然变化不大,但是还是需要及时关注,志愿填报规则:顺序志愿,另外,针对不同省市,提前批的设置不同,比如北京,在提前批次有双培、外培计划院校,属于北京特色,本回答以山东省为例进行说明,其他省市可参照来考虑。
欢迎关注“搏在高三”!多年深耕高考,做客观但有温度的高考志愿指导。
历史上真的存在有特异功能的人吗?
什么叫“特异功能”?
特异功能,在古代即道教“法术”(道士修炼的精、气、神)和佛教“六神通”的意思,六神通指的是天眼通(类似神话小说里的千里眼)、天耳通(类似小说里的顺风耳)、他心通(心电感应)、宿命通(预支未来)、神足通(随心游历三世)、漏尽通(除烦恼、得解脱)。
现在的特异功能可以直接理解为“法”,西方国家普遍用“超心理学”一词来形容,总体来说特异功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内源性特异功能,是认识上的超常现象,即“特异感知”;另一类为外源性特异功能,指意念直接作用于外界事物,也叫“特异致动”。
最为常见的特异功能——
⒈意念读取;这个很好理解,例如扑克牌,在没有看牌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意识去看牌,就像周星驰在《赌圣》电影里那样。
⒉意念控制;和意念读取相近的特异功能,通过意识去控制自己想要的扑克牌,就像魔法一样,参考周星驰的一些赌类电影。
⒊超强心灵感应;指一人可以在不交流的情况下通过心理变化将某些信息传给另一个人,另一个人的心理则能完全接受到传来的信息,类似于佛教六神通之一的“他心通”,世界上有些双胞胎能接近这个能力。
⒋超强心灵预感;在事情没有发生前,拥有这种能力的人能够未卜先知,类似于前面佛教的“宿命通”。
⒌气功;据说有些气功大师能够用气功伤人于无形,隔空击人或物的境界,这和道教的“法术”类似,按照现在的话说,属于特异功能。
“特异功能”的人真的存在吗?
从科学的角度分析:迄今为止,人类科学界还没有发现客观存在的超强心灵感应、意念控制等超自然力,也就是说特异功能是未经科学证明的属于人类想象中的潜能。科学只讲事实论证,讲事实真相,所以按照科学的说法,没有所谓的特异功能,这种现象最多存在于魔术表演中。
“特异功能”的人这就被否了吗?其实这事儿一直以来都是存在争议的,例如气功,有人认为古今确实存在真实的气功,认为隔空打物就是真实的,气功治病也是有记载的,只不过科学解释不了原理而已!
我的理解:宇宙是由空间、时间、物质、信息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普通人可以通过五种感官(眼、耳、鼻、舌、皮肤)从外获取万物的信息,而特异功能的人拥有更高维的意识,可能获取的信息更多,甚至是宇宙内的全部信息。
因为我本人曾不止一次的听到身边认识的人说看到过不明物体或四维空间“鬼魂”一说,当然我不信这种所谓的“鬼魂”,但不排除他们说的是真实的现象。有很多现象还需要更深层次的去探索和研究,包括特异功能的存在,目前而言,我的态度是相信科学以后会破解特异功能的现象,我信有人接近、类似拥有特异功能的能力。
秉着科学讲客观事实的态度,只能说接下来谈几个历史上接近(或类似)拥有“特异功能”的人。
一、泰·恩格克
泰·恩格克是一名泰国人,他的类似特异功能能力是30年不睡觉。
他在1973年发过一次高烧,高烧退了以后,他再也没有睡着过,即使是每天晚上数羊也睡不着,这种情况陪伴了他11700多个日夜,直到死亡。
很奇怪的是即使他一万多天不睡觉,去医院检查时除了肝功能有所下降其他身体部位都是健康的,他生活在农村,每天就正常种庄稼和养猪,还养了一个鱼塘,这个鱼塘就是他睡不着时挖的,因为他不睡觉在家里闲不住,只有找事做。
二、本恩·安德伍德
本恩·安德伍德的类似特异功能的能力是听声辨位,听声音就能做好所有事情。
本恩·安德伍德小时候被诊断出视网膜癌症,并做了眼球被摘除的手术,那一年他才3岁,这就意味着他以后是一名盲人了。
不过在本恩5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居然可以根据自己的舌头在口中发声去了解周围的情况,最开始他发出很简短的声音,然后通过耳朵去感知,能够具体的知道周围有哪些物体,能够判断物体的方位。
后来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玩电玩、打篮球等游戏和体育项目,还可以骑自行车,灵敏度方面比常人也差不了多少,他的这种能力与海豚的回声定位能力有点类似,世界罕见。
三、邵伟华
类似特异功能能力:精准预测!
邵伟华,是我国著名的易学专家,更是享誉国际的预测学家。1936年生人,祖籍湖北鄂州,在湖北咸宁长大,他还是宋代著名哲学家、预测学家邵康节的第29代孙。
邵伟华曾经先后预测对了前苏联领导人契尔年科死于次年正月、西方某国总统和东南亚某国拥挤的成功竞选、否定了美国地震学家断言日本大地震的发生,后来获邀至新加坡、泰国讲学,还被新加坡授予了“易坛泰斗”的称号。
:像影视剧里那种“特异功能”的人,肯定是没有!但是有些人因为特殊原因,拥有高于常人能力的现象,还是存在的!至于那算不算特异功能?我认为算接近特异功能!一切还需要科学家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像影视剧里那种“特异功能”的人,肯定是没有!但是有些人因为特殊原因,拥有高于常人能力的现象,还是存在的!至于那算不算特异功能?我认为算接近特异功能!一切还需要科学家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对此,你怎么看?毕竟这种事情还需要更多人的意见去判定,也需要时间去验证!当年张宝胜“气功大师”的事情后来又证实是虚假,所以现在很难准确的去判定某个人真的就是会“特异功能”的人。有人说扁鹊、华佗这种神医会特异功能,可年代太久远了,正史上难查到准确的资料。
有什么资源大家推荐一下?
现在网上资源丰富多彩,电工知识更是多不胜数
1,首先学习电工的基本工具“万用表”万用表作为电工工作查电路维修的必备工具,刚开始学本人推荐从“指针万用表”入手比较好,毕竟以后考电工证指针万用表也是一个必要考点,其次学习数字万用表,学习资源在头条上面搜索应有尽有。
2,基本工具了解后,推荐学习下基本电路的元件作用原理,元件在电路上的符号,比如:按钮的作用,接触器的作用,熔断器的作用等等
3,熟悉基础的元件作用原理后,可以开始熟悉一些简单的电路,比如:电动机的启停电路,双联开关电路,电动机的正反转电路,等等
4,如果对以上工具电路了解后,本人推荐最后到当地的培训机构报名考个电工证,毕竟入门电工以后工作,电工证也是必备的一个证件。
当然,想学习电工知识一定要自己感兴趣,不管想学习什么兴趣最重要,在网上学习的内容很丰富可以从简单入门,如果能坚持下来一定能够学习得不错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