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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如何退税_个人所得税如何补缴

时间:2025-05-31 18:56:27 作者:暂无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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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如何退税,个人所得税如何补缴?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更改申请?

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本应在3月1日开启,但受疫情影响,工作推迟了。

近日,全国多地已陆续开放了手机APP、网站等线上办税功能。不少纳税人已成功申请退税,有人退税金额超过了6000元,也有人需要补缴。

近期,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根据国务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显示,云南、青海、山西、广西、贵州、大连6省市先行开放了手机APP、网页等远程办税功能。随后,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海南、陕西、甘肃、新疆、深圳等12省市于3月27日开放了手机APP、网页等远程办税功能。3月31日,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宁波、厦门、青岛等14个省市个税年度汇算手机办税功能开通。

目前,北京、河北等地尚未开通手机办税功能,未来将陆续开通。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还没有开通地区的纳税人,如急需办理,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或者向税务机关预约办理。

啥是年度汇算?

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3种情况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7种情况可以退税,一般有7种情况可能产生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这种情况需要补税

不是所有人都能退税,还有人需要补税。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

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1、自己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3、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重要提醒!!!

退税可以放弃: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纳税人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补税必须办:

如果纳税人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义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也就是说,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个纳税人都进行年度汇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操作,几分钟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补个税。实际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万元,也可能产生退税,这是新个税法的福利。

个人所得税app上被入职了?

大家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个人所得税APP上“被入职”了,这个情况我个人也被经历了。我也是自今年要求退税时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后台才发现的。后来进过我的一段时间持续投诉、总算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我想说的是对于提问者所说已经进行了申诉,对方要求帮他撤销,这简直就是无理的要求!应当坚决投诉,问题不解决坚持不撤销。盗用个人信息违法,私用个人信息进行报税更是违法行为!这个问题对个人的影响还是挺大的。

第一是个人信息被盗用,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二是被其他公司盗用个人信息报税,会导致个人的每年工资总额增多,从而影响个人每年的缴税税额或退税金额。

下面我来具体说说我的经历和处理过程吧。

本人自2012年至今一直在安徽省合肥市的一家国企上班,但是自去年(2019年)1月开始到今年(2020)2月,一直有另外一家公司在用我的个人信息在报税,显示是安徽省安庆市的一家劳务建筑有限公司。就个人所得税APP能查到的是已经用我个人信息报税12个月了。

据我后来估计这家公司应该用我的个人信息报税不止12个月,应该会是更长时间,但是个人所得税APP查不到。

这家公司的操作是每个月给我发4600元工资,这个工资水平是在每个月的报税水平5000元以下,这样他的每笔报税工资金额,我个人是不需要交税的,这样我们这些被盗用信息的人是基本不会发现的。

我也是在今年单位组织申请退税时才发现,大家都在提交退税后,基本都会有400–500多的可退税额。可当我提交后发现没有退税额,最后才发现我的工资总额已经达到16万多,无法退税。后来就有了我的漫长投诉之路……

开始我只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投诉,上面那家公司的地方税务部门很快就反馈情况属实,但是没什么用,那家公司还在继续用我的信息在报税,但是每月工资金额变成了0,这个时候我的个人任职信息上还是能查到受雇于两家公司。

接下来我开始电话投诉,首选要找到那家公司的地方税务机关的电话,说明情况。税务机关的力量还是比较大的,说让那家公司专人联系我,又经过漫长的等待,那边有个自称会计的人跟我联系:“已经处理好了,以前的记录已经删除了”。我一脸愕然的问道:“什么叫已经处理好了?怎么处理的?我的退税损失谁来负责”?那边沉默不语了,敷衍的回了我:“那我再联系老总看怎么处理吧”。

后面又过了很多天,都没人主动和我联系了,看来那边想糊弄一下这事就过去了。不行还是得电话投诉,最终在那边税务机关的介入下,盗用我信息的单位弥补了我去年的退税金额,以及消除记录,并承诺不再继续用我的信息报税了。

希望所有被盗用身份信息“被入职”的人都要引起注意,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坚决投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2022年了还可以申报退2019的还可以申报退税吗?

按照现行政策,2021年工资结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纳税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申请退税。

退还个人所得税是减税政策之一。 2018年10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国家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件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收入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此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升到5000元,让很多人缴纳了大量的个人所得税少,甚至不用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年个人退税申报流程?

在进行年度汇算之前,先做好这几项准备:将“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本,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实名认证、任职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将无法进行汇算。

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② 选择填报方式

专家建议,由单位代扣个税的工薪族建议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这样不必再一一填写各项涉税信息;2019年换过工作、当年入职或自由职业者,则要选“自行填写”方式,逐项填报各项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界面列出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及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逐项对照是否准确,如有遗漏,点击相应项目可以进行修改或申诉。

③ 专项附加扣除非常重要

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的,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贷二选一)。如果此前忘记申报,年度汇算还可以补报,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以上项目都确认后,点击下一步就能看到汇算结果:应补税额(包括0)、应退税额。

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显示“享受免申报”,点击确定即可;超过400元的,按提示填写补税方式。

看到“应退税额”的纳税人,恭喜你,填写接收账户,就能拿到一笔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