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课程评价与建议_小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怎么办
继续教育课程评价与建议,小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怎么办?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是觉得小学阶段真的没必要去上什么辅导班!小学课程都是基础课程,跟紧老师的进程,孩子学的都差不多!关键是你说的培养好的习惯!
1、时间管理!
每天制定学习计划!时间安排,学习和玩的时间都列进去!家长督促孩子严格遵守!让孩子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做事情有规划!
2、效率的提升!
与孩子沟通好,做事情要达到什么目标!开始做之前,做好准备工作,喝水,上厕所,哪怕是先小睡一下都可以,但是,开始做的时候就不能再磨磨蹭蹭,拖拖拉拉!
3、奖惩制度的制定!
每一个小目标和计划都要有一个奖惩制度!奖励一定是孩子最最希望得到的!当然,做家长要信守承诺!而惩罚也要很严格!除了打骂!这样能够激力孩子努力完成!开始制定目标时最好不要太高要求!以孩子的能力为前提。
4、勇于承担后果!
这个与上一条是相辅相成的,在规定时间因为各种原因,这一个小目标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要承担所带来的后果,比如,没时间看电视,没时间去踢球等等!这也要提前跟孩子沟通好,告诉他如果怎么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培养孩子好的习惯,一定是要让她全程参与其中,而不是一味地要求,要求,再要求!家长与孩子更好的相处才能培养出健康,乐观,优秀的孩子!
教育孩子任重而道远,我们共勉!
现在从事建设工程行业怎么样?
资质变革、工程款支付新规!2020年建筑业重要政策盘点-工保网
2020年,中国建筑业发展既遭遇了新冠疫情的冲击挑战,也迎来了建筑业多项改革措施的试点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指导意见、改革方案,有效推动着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整体进程。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罚款,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定了,10个关键词。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逾期支付利息。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
一、《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部分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1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2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3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4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5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6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7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1
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2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招投标
1
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2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3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关于合同
1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
2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3
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4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项目经理
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等四部委发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1
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2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2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3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4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5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
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7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取消职称要求)
1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之前的报考要求
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注册与执业:
1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
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由住建部负责归集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
4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
5、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2个基础科目,2个专业科目。对应关系如下: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罚款,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追责政府项目拖欠,压实建设单位9大责任。
2020年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八条规定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
1、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
1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
2
逾期不拨付的,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
3
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4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压实建设单位9项责任:
1
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2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项目包括国有企业项目,如果没有资金不得立项,没有资金不得开工。
3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4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5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6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8
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9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3、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3
建设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4、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
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存储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3
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4
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5
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6
转包导致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7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8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9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10
与建设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11
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12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5、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1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6、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7、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
1
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2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1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2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1
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2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五、《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定了,10个关键词!
10个关键词: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内需、装配式、智能化装备、机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楼机、全产业链、工程总承包企业、CIM。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1
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2
到2025年,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3
各地要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
2、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1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2
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3
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升机械化施工程度。
4
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3、提升信息化水平
1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
2
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
3
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4
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六、《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逾期支付利息。
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
1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将对机关、事业单位追究责任。
3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4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5
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6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8
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9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禁止本行业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10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11
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文件还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1.施工资质
1
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
3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4
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5
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6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2.工程监理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
3
取消事务所资质;
4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3.工程勘察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3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4.工程设计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
3
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4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
5
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
1
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
2
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3
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
1
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2
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严厉查处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违规限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等行为,维护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
其他
1
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2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推行电子资质证书,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企业资质信息。
股市还会继续吗?
看到楼主问股市是否还会继续这个问题,我想你应该是看到周五股市下跌,想知道股票还会不会继续涨下去。
答案就四个字:持股待涨!
周四周五利空消息频现,先是银保监会严查场外配资,再是国家队减持股票。
很多人开始把持不住,不知道该不该卖?
在头条问答里,关于是否卖出股票问题的热度,这一周涨了好几倍。
这说明:不少套牢散户已经开始回本,心生退意!
@股风学堂 想问一下大家,你们买基金和股票,是为了回本,还是为了赚钱呢?
我想,大多数人是希望从股市里赚钱,改善生活吧。
如果是这样,我的建议是:持股待涨!
我将从目前股票趋势、风险认知,以及如何规避风险这三个维度分析,为什么当前不需要着急减仓逃顶:
1.趋势告诉我,行情仍没有结束。
下面是上证指数走势图:
周五上证收盘时,指数恰好踩在五日均线之上,上证指数收盘3383.32,五日均线为3383.11,这难道仅仅是巧合?
不是,这是主力洗盘的手段!
因为主力想砸破五日均线,就需要用更多的筹码来恐吓散户。
但主力知道,各路大军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主力筹码,卖飞了可就接不回来了。
本周,有个1300亿规模的基金,不到一天时间售罄,这可是实打实的子弹啊!
再看一下创业板指数:
最近一个多月,创业板指数每一天都在创新高,毫无任何回落迹象。
趋势上涨的时候不持股,难道要等到一路下跌时再买入?
2.何为风险?
风险定义:指危险;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
在股票交易中,下跌时承受亏损属于风险,上涨时的踏空也属于风险!
一个颠覆常识的小知识:
所有人都认为保持重仓是有风险的,这观点没错,因为一旦回调就会出现亏损。
可是,轻仓甚至空仓难道没风险?
譬如说这周大盘涨了400点,个股涨30%的比比皆是,如果你一直空仓,岂不是错失了30%个点的盈利?
所以说,踏空也是遭受损失的一种风险!
3.如何规避风险?
举一个例子:
如果你周五大盘3400点时空仓,短期看,你的确规避了风险,可是如果接下来一个月大盘从3400涨到4000呢?
散户的心理是,空仓以后越涨越不敢买,眼睁睁看着指数一骑绝尘。
如果说你们不愿意承担部分下跌的风险,也注定了收获不到牛市超额的收益。
@股风学堂 教你如何规避风险:
对于我来说,买入的股票,有明确的止损点;盈利的股票,有明确的止盈点:
我既不愿意承担股票一直下跌的风险;
我也不愿意承担股票一直踏空的风险。
你们会问我,有这么好的事儿?还真的就有!
首先承认一个客观事实:股票涨涨跌跌是客观存在的,有自身运行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用在炒股中再合适不过。
当趋势线一直往上走的时候,我的持仓仓位会调整为重仓。
市场通过上涨的趋势线告诉我,这时候应该买进。
我从不怀疑趋势走错,错的只会是操作,而不是市场!
当股价开始下跌时,不破五日均线,我岿然不动;破了五日均线,我减两成仓位,提升风险意识;破了十日均线,再减仓五成。
市场通过下跌的趋势线告诉我:赶紧卖出!
这样操作的好处是,下跌时舍弃了5%的利润,在上涨时不会踏空30个点甚至于50个点利润。
如果下跌可控,还能叫风险吗?
关注@股风学堂陪你走过漫长的投资岁月。
能给我几句鼓励的话吗?
您好,谢谢邀请,我回答你的问题,我是书法静止老宋,看到你这个话语的话,我真的感觉到有以下几点想跟你进行一些交流和探讨。
一,学习没有了信心,我个人认为这里是理由不充足,当我们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有很多的理由,没有理由的话,我们真的做什么都不会有信心的?就像我们要吃饭时,我们肚子饿了,我们才想起来吃饭,这种真实的感受在于你自己,也就是说我们自己为什么要学习?那样我们还不如出去玩去,不是更轻松吗?这就是说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找一个理由,这并不是光在学习上,在其他方面也应该是这样的。别没有信心,那只能说我们可能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在这个困难面前,我们应该怎么样去解决?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这是最关键的问题,我记着中国有一句俗话,解铃还须系铃人,那么也就是说,在环境的影响下,你可能有一些想法,唉,我应该好好去学习,但是你内心的那把锁必须你自己想办法去打开,当你把这一把锁打开以后,那么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一切问题在我们面前都会想办法迎刃而解。
二、每个人在学习中,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非常苦恼,或者是没有信心的时候,那么我们在这个时间段应该怎样去调节我们自己的心里那把锁?我们有时候也会走入茫然,可能有这种想法,是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安慰,但是这个世界往往是跟我们开玩笑的,我们最需要的东西不一定能给我们奉上,那么我们要怎么去解决?只能是靠自己咬咬牙,想办法为自己找一个理由,但是这个理由必须是要有一些上进心的,必须要有正能量的,古有一句话,靠山山会倒,下一句话我就不说了,这也就告诉我们,一切问题都在于自己去想办法解决,不要想着靠别人怜悯,或者可怜我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是一个强者,我们才有信心做好我们目前的学习和工作。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自然而然就很强大,一个人内心如果强大,那么对他来讲,任何事情都不会在他面前是问题。
三、每个人都有一个成长的阶段,我们小的时候就是吃奶的时候,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渐渐的长大,奶水的营养已经不够了,不能满足我们身体的需要。那么我们就走入到了另外一个阶段,当慢慢的长大,我们就开始要食用一些粥啊,面食等供养我们身体所需,因为我们在靠母亲的奶水,绝对是不够我们身体成长健壮需要更多的营养,我们就只能从母体之外摄取一些食物,来满足我们身体的需要,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可能还需要一些肉食来滋养我们自己的身体,这个阶段我们已经成熟了。就说我们该吃奶的时候绝对不能给我们一块骨头去啃。我们生活和学习的过程中也是这样。当我们该啃骨头的时候,那么我们就要自己想办法建立起,坚定的信念。把困难放在我们脚下,踏着困难往前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四、我想对一个积极思想,有梦想,有想法的人来讲,他的困难也不比我们少!还不都是他们自己去慢慢的克服,人生的道路上,一件一件的困难,让一件一件的去解决。才能走出个人的辉煌,很多的成功人士就是因为他们解决了很多困难,而最后得到了自己的成功,也是从每一个小目标到另外一个小目标,一件一件的去解决掉的,积累出来的成功。在这里我想对您说任何事情,要靠自己去解决,不要因为别人的一句安慰或者是夸赞,我们就东摇西摆。我们既然决定了,那就必须要有一定的定力。靠别人的安慰,或者是一句话,那都是很肤浅的,只有发自我们内心对古人的某一句左右铭产生了兴趣,或者深切的理解,这些话语才是扎根于我们心中的,心底里面的谁也抹不掉的,这就是非常对我们有意义的鼓励话语!
五、我们永远不能有懦夫的思想,我个人认为懦夫的思想是让别人来可怜我们,怜悯我们。如果是这样,让别人可怜我们,怜悯我们,那么我们的未来也会是别人怜悯和可怜来的吗?不绝对不,我们的未来,我们的理想,我们的成功,我们的梦想,都是通过我们努力而得来的,我们要进行相当大的付出,努力拼搏而来的。让别人给我们一句鼓励的话,对,我们是有作用,但是绝对没有发自我们内心的一句鼓励话而起作用,因为我们自己的心门不是别人能打开的,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打开我们自己的心门。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是书法镜子老宋,如果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进行相互的留言讨论。为了说明这件事情,我在言语中,如有不周之处,希望你能理解。以上言谈是发自于我内心的看法。谢谢你的邀请回答。
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
随着改变革开放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保障意识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在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了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个人也可以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社保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且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男性60岁,女性55岁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自己承担20%,承担费用高,如果已经缴满了15年了,面对每年养老保险上涨的压力,经济压力实在负担不起的话,那就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了。如果经济条件充许的话,还是建议坚持,交纳的基数越高,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相对要多。
下面说说,养老缴满15年以后,再继续缴费是否划算呢?
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一样的,即:基本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举个例子:老刘养老保险缴费15年,老李缴费20年,都是按照100%的档次缴纳的,老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总额为7万元,老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8.5万元,退休时所在省的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的话,我们计算一下二人退休后各能领多少养老金。
老刘养老金=(5000×15%)+(70000÷139)=1353元。
老李养老金=(5000×20%)+(8500元÷139)=1611元。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发现,我们的养老保险交纳的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要多一些,但是收支比还真一般。
居士解答,谢谢阅读!